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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銹鋼刀叉勺野餐四件餐具組(可折疊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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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為 不銹鋼刀叉勺野餐四件餐具組(可折疊) 的簡單介紹,如果您也剛好對這有興趣,那就加減參考一下囉!

勸敗指數:★★★★★★★★☆

商品簡介



以下內容來自 17life



●露營野餐,爬山烤肉必備!

●410不鏽鋼餐具四件,內含筷子+湯匙+叉子+刀子,好收納!

●可重複使用,對地球更友善。



不銹鋼刀叉勺野餐四件餐具組(可折疊)

1組NT$199 原價$399 含運

3組NT$499 原價$1197 含運 平均$167/組

6組NT$774 原價$2394 含運 平均$129/組

10組NT$999 原價$3990 含運 平均$100/組

15組NT$1335 原價$5985 含運 平均$89/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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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說明

■品名:不銹鋼摺疊環保餐具四件組

■產地:中國

■尺寸:依圖檔

■材質:410不鏽鋼

■內容物:筷子1雙+ 湯匙1入+ 叉子1入+ 刀子1入



每週大事



2017-07-03 12:26

[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]中國籍吳姓配偶97年來台依親,103年取得台灣籍,104年3月竟把與台籍丈夫楊男所生5歲長子帶往中國廣西省不歸,脫離原有雙親監護狀態,106年楊男才找到小孩一起回到台灣,檢察官認為吳女構成略誘罪,1年以上7年以下,但法官審酌,中國地區仍被我國法制認定為領土內區域,不構成略誘出國罪。起訴書指出,吳女是中國籍女子,97年嫁給台灣籍楊姓男子,同年並申請來台定居,98年生下長子,103年12月順利取得台灣籍,可是吳女在104年3月未經丈夫楊男同意,從台中機場出境,前往廣西省南寧市,楊男發現小孩不見立即報警處理。楊男供稱,兩人是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,婚後生了小孩發現文化差異大,後來才知道吳女與長子出境了,曾經有透過社工與吳女連繫,但都無法與小孩連繫,他並沒有同意吳女把小孩帶到中國。檢察官認為被告犯是略誘罪嫌,小孩當時才5歲餘,無任何自主意思及同意之能力,認為被告帶離,是觸犯略誘罪明卻確。至於此舉是否觸犯略誘出國罪,此罪為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,法官審酌中華民國法制,將實際統治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稱為「大陸地區」,也是為中華民國領土(最高法院89年度台非字第94號判決),則吳女將小孩帶到廣西地區,並不構成刑法242條略誘出國罪?6BD0C47A658DF46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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